负责全省工会经费的收缴使用、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承担省总工会本级留成经费管理、收支预决算编报,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省级产业和省总工会单列管理单位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审批等工作;对机关财务、省级产业工会会计集中核算和账户集中管理工作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