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①:参加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代表步入会场。资料图片
图②:1954年国庆节,游行群众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模型通过天安门。资料图片
图③:位于浙江杭州的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栖霞岭馆区外景。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供图
北京,中南海,怀仁堂。
这里见证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见证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见证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实行。
1954年9月15日,出席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步入怀仁堂。制定宪法、制定几个重要的法律,通过政府工作报告,选举新的国家领导工作人员……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新中国根本政治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长期为之奋斗的民主制度从此建立在更加稳固的基础之上。这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次伟大变革。
历史上第一次全国范围的普选
进行全国范围的普选,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的一个重要前提。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全国范围实行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条件尚不成熟,因而采取了在中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在地方通过逐级召开人民代表会议的方式,逐步地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过渡。
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会议,正式作出《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颁布施行。
“这个《选举法》的主要特点是选举权具有普遍性和平等性。它以一定人口的比例为基础,又适当照顾地区和单位,在城市与乡村间、少数民族与汉族间,作了不同比例的规定,使全国各阶层、各民族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都有相应的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冯玉军说。
经过一年多的紧张工作,在21万余个基层选举单位、3.23亿登记选民中进行了基层选举,共选出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566万余名。在完成基层选举的基础上,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中央直辖少数民族行政单位,以及军队单位和华侨单位分别选举产生1226名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胡兆森曾是鞍钢的一名工人,他曾回忆,当年,鞍山市共有一届全国人大代表6名,分别是:韩天石、孟泰、邵象华、张明山、胡兆森和沈策。
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陈舜瑶曾回忆,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时,从党政军最高领导人到普通劳动者,欢聚一起,共商国家大事,体现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这是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
出席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有劳动模范、战斗英雄,有著名的文学、艺术、科学、教育工作者,有工商界、宗教界人士,还有少数民族、海外华侨代表。
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
“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克服一切艰难困苦,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共和国。”毛泽东向大会致开幕词《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胡兆森曾回忆,自己当时兴奋地拿起笔记本,一边记,一边想:“他的每一句话多有力!多沉着!他的每一句话都代表了我们心中的想法。”
毛泽东在开幕词中说,我们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人民,争取一切国际朋友的支援,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为了保卫国际和平和发展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他号召全国人民,应当努力工作,准备在几个五年计划之内,将我们现在这样一个经济上文化上落后的国家,建设成为一个工业化的具有高度现代文化程度的伟大的国家。
1954年9月23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听取了周恩来代表中央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周恩来指出,我们的目标是,使我国的国民经济沿着社会主义的道路得到有计划的迅速的发展,建设起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这是中国共产党对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目标的最初概括。
大会依据宪法和相关组织法的规定,选举和决定了国家领导工作人员。毛泽东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庆龄等13人为副委员长;选举董必武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鼎丞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的提名,大会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2014年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
中国这样一个有5000多年文明史、几亿人口的国家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在中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都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
制定的宪法指明通往社会主义的道路
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一个重大贡献,是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是在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新形势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制定的。
胡兆森曾回忆,1954年9月15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当天,大会听取了刘少奇代表宪法起草委员会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9月20日,当大会宣读了修改过的宪法草案全文后,全体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场上每个人都非常激动,都兴奋不已,场面非常热烈。全场的代表都站起来,掌声和欢呼声经久不息。宪法的诞生,受到全国人民的热烈欢呼和拥护,老百姓都自发地上大街游行,高呼着拥护宪法的口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毛泽东主持下制定的。1953年12月底,毛泽东带领宪法起草小组的几个成员抵达杭州,着手宪法起草工作。1954年6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并通过决议交付全国人民讨论。在近3个月时间里,全国有1.5亿余人参加讨论,提出118万多条修改、补充意见和问题,几乎涉及宪法草案每一个条款。
正如毛泽东所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起草,“采取了领导机关的意见和广大群众的意见相结合的方法”,使中央的意见和全国人民的意见相结合,不仅使宪法的内容臻于完善,而且使宪法深入人心,获得最广泛的群众基础。这是中国制宪史上的一个革命。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过和颁布实施,为全国人民指明了一条清晰、明确的通往社会主义的道路,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冯玉军说。
【感悟初心】“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
“我们正在做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
1954年9月15日,毛泽东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向世人宣告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克服一切艰难困苦,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共和国,“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
六十余载筚路蓝缕,六十余载风雨兼程。从“站起来”到“富起来”,我们党带领人民接续奋斗,在今天迎来向“强起来”历史性跨越的新阶段。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
万丈高楼平地起。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从对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逐条、逐字地反复打磨,到“八二宪法”制定过程中为期4个月的全民大讨论,再到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前提下对“八二宪法”做出的5次修改,在一次次的修改完善中,宪法更好体现了人民意志,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坚实的宪法保障。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从“一五”计划到“十四五”规划,时间跨越近70年,见证了中国翻天覆地的发展变化。用五年规划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是中国特有的战略模式。实践证明,集全民之智的科学规划,以战略眼光审视大势大局,在系统谋划之中未雨绸缪,为中国赢得发展的主动权,诠释着中国制度和中国之治独特而巨大的魅力。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但时与势在我们一边,这是我们的定力和底气所在,也是我们的决心和信心所在。历史一再雄辩地证明,我们的事业注定是伟大的,我们的前途必然是光明的,只要我们一代又一代接续奋斗、克难攻坚,就一定能一步一个脚印地把美好蓝图化为现实。
【党史撷英】“西湖稿”与“五四宪法”
杭州西子湖畔,北山街84号大院30号楼,坐落着一幢青砖叠砌的西式历史建筑。1953年12月28日至1954年3月14日,毛泽东率领宪法起草小组成员在这里度过了77个日夜,起草了宪法草案初稿(史称“西湖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的正式诞生奠定了重要基础。
“这幢建筑是建于民国时期的住宅,由一处平房和一幢二层小楼组成。”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副馆长王永翔介绍。如今,这幢宪法起草小组当年工作的历史建筑,已被设立为全国第一家以宪法为主题的陈列馆——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馆内的一件件文物、一张张图片,让那些关于新中国首部宪法的红色记忆被重新唤醒,鲜活如新。
1953年底,毛泽东一行乘专列离京赴杭。
“治国,须有一部大法。我们这次去杭州,就是为了能集中精力做好这件立国安邦的大事。”列车上毛泽东对随行人员说的话,如今被镌刻在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序厅的墙壁上。
一幅关于宪法的历史画卷,从这里徐徐展开。
“搞宪法就是搞科学”。毛泽东阅读、钻研了各国宪法。“毛主席精力集中,思考、研究问题经常到忘我的地步,往往一干就是一个通宵。午饭在夜里,晚饭在早晨。为便于主席休息,他的办公室旁边还有一间休息室。”解说员的介绍,生动还原了毛泽东起草“西湖稿”时的情景。
30号楼的工作持续了77天。1954年2月中旬至26日,宪法起草小组先后拿出了初稿、二读稿、三读稿。经杭州、北京两地人员分头讨论并修改后,3月上旬又完成了四读稿。接着,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四读稿。宪法起草小组在杭州的工作圆满结束。
1954年6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并予以公布,交付全民讨论。1.5亿余人参与、征集意见118万多条,根据这场全国大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宪法起草委员会又对宪法草案做了一些修改。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由此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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