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办发〔2014〕15号
关于开展陕西省职工“中国梦·劳动美·我与
改革创新”主题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总工会,各省级产业工会,省总各直管单位工会,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引导帮助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与改革、支持改革、推进改革,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陕西省总工会决定开展全省职工“中国梦·劳动美·我与改革创新”主题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坚持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为统领,以“中国梦·劳动美·我与改革创新”为主题,用演讲的形式,让职工群众通过讲述自己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的心得体会,讲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立足岗位作贡献的先进事迹,讲述自己生活、工作中与改革创新相关联的感人故事,大力颂扬改革开放伟大成就,颂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职工自觉将个人梦与中国梦紧密联系在一起,激发劳动热情和创造潜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14年3月-8月。
三、活动步骤
陕西省职工“中国梦·劳动美·我与改革创新”主题演讲比赛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初赛(2014年3月-5月)。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总工会,各省级产业工会,省总各直管单位工会,各直属单位工会指导各级基层工会在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的基础上(参考资料:《<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职工学习问答》和《中国工会十六大报告学习问答》,征订单附后),在基层广泛开展全国职工“中国梦·劳动美·我与改革创新”主题演讲比赛初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各市、产业及各直管单位工会组织的选拔赛。
第二阶段:选拔赛(2014年6月-7月)。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总工会,各省级产业工会,省总各直管单位工会,各直属单位工会组织开展全国职工“中国梦·劳动美·我与改革创新”主题演讲选拔赛,推荐优秀选手参加陕西省总工会组织的主题演讲比赛决赛。
第三阶段:决赛(2014年8月)。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总工会,各省级产业工会,省总各直管单位工会,各直属单位工会分别推荐2名优秀选手组成代表队(选手须为一线职工,不得聘请专业演讲人员),参加陕西省职工“中国梦·劳动美·我与改革创新”主题演讲比赛决赛。决赛包括主题演讲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问答题内容主要参考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职工学习问答》和《中国工会十六大报告学习问答》。优胜者将代表陕西省参加全国总工会组织的全国总结赛。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总工会,各省级产业工会,省总各直管单位工会,各直属单位工会必须对“中国梦·劳动美·我与改革创新”主题演讲比赛活动进行认真总结。5月底以前报送第一阶段活动总结,内容包括:参加学习职工总数,参加初赛职工总数、受众人数及活动开展情况;7月底报送第二阶段活动总结,内容包括:参加演讲代表队总数、参加演讲活动职工总数、受众人数及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单位按时报送,总结将作为年底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四、决赛安排
(一)决赛时间、地点。
决赛拟于2014年8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方案另行通知。
五、活动要求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把“中国梦·劳动美·我与改革创新”主题演讲比赛活动作为2014年度工会开展职工主题教育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发挥各种舆论媒体的宣传作用,营造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广泛发动职工参与,按照活动总体时间安排和要求开展演讲比赛活动,选拔推荐高水平选手参加决赛;要及时、认真的总结“中国梦·劳动美·我与改革创新”主题演讲比赛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推动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深入,取得良好的效果。
附件:图书征订单
陕西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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